专家称目前需要建立法官独立审判制度
新快报讯据《瞭望》报道,民众把官员腐败与法治建设成效紧密联系在一起。当前官员腐败高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民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的信心。在官员腐败新闻的刺激下,一些民众对普法有一种抵触情绪,他们认识法治建设的心态也趋于复杂,甚至认为法治是“治民”而不治官。
有的基层党委政府朝令夕改、制度多变,政策措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缺乏法律保证,甚至不按法定程序办事等现象,更加剧了民众对法治建设的不信任感,认为政府一些举措不仅没有做法治建设的榜样,还带头破坏法治。
基层群众的法治焦点
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基层群众对我国法治建设成就的判断,大致有三个具体内容。
一是“治官”标准是评判法治建设的标准。浙江省台州市司法局宣传处长郑应有说,到基层搞普法教育,一些群众拿着报纸上刊登的官员腐败被判刑的报道说,领导干部腐败成这样,你们还是给他们多上课吧,干部带头守法了,群众自然就会守法。
二是“司法公正度”成为人们评价司法活动的标准。无论是普通干部、人大代表,还是基层群众都不约而同地谈到了“司法不公”问题。典型的说法是,“穷人打不起官司”、“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执行难难于上青天”、“宁愿上访也不要打官司”等等。
三是“部门立法”难以服众。高质量的立法是提升法治水平的重要基础。有关法律人士对目前存在较为严重的“部门立法”现象表示担忧。社会上也对部门通过立法实现与民争利的做法表示不满。
审判独立是正途
一位基层法院院长告诉记者:“有一次,县委书记向我打招呼,要法院对一个刑事案件判决轻一点,理由是为了保证地方经济的发展;我不能不听,钱袋子都掌握在党委政府手里,不听的话,会影响法院整体利益。”
在基层,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记者听到最多的是对法院管理体制的议论,有些基层法院同志认为,法院应该垂直管理,彻底摆脱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这样才能保证司法公正。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说,法院不能像检察院一样变成上下领导关系。目前需要改革的是通过建立制度,确保法官独立审判,一是法官不能太年轻化,因为法官不仅需要丰富的法学知识,也需要丰富的生活阅历,要推迟法官退休年龄,法官退休年限可以放宽到65岁,尤其是法官紧缺的中西部年限可以推迟到70岁。二是法官独立审判要有职位保障,法官不能像行政机关一样,可以随意平调、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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