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区委常委会昨天原则通过了《龙岗区纪委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约法十章”畅通政令,成立纪检监察专项检查组,强化对“大运中心”、“地铁三号线”、查处违法建筑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全程监督,对不负责任、效率低下,导致不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据了解,大运会申办成功后,龙岗区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各街道、各部门、各社区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能否紧紧抓住“大运中心”、“地铁三号线”建设契机,按照21世纪的标准把龙岗建设好,提高各级各部门的行政执行力至关重要。但当前少部分单位的执行力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需要,办事拖拉等现象时有发生。为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龙岗区纪委结合实际,起草了该《意见》。
该《意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并针对当前各部门在执行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提出了十方面的纪律要求:
一是强化对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二是强化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政令检查。三是强化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市、区重大民生实事、民生净福利指标、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坚决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四是强化对行政管理活动的效能监察。五是强化对行政绩效的评估考核。六是强化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全程监督。成立纪检监察专项检查组,跟踪检查“大运中心”、“地铁三号线”、查处违法建筑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不负责任、效率低下,导致不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进行处理。七是强化对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中失职、渎职行为的惩处。八是强化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电子监察。对行政审批实施机关不按程序、时限、要求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效率低下,被区综合电子监察系统亮黄牌的,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被亮红牌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九是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十是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记者窦延文通讯员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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