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合作建房发起人俞伟
就在温州合作建房组织拿地后处在开工审批之际,苏州自建房组织也开始了一系列动作———发起人俞伟于上个月月底成立了专门为个人合作建房提供服务的“苏州市众建房产咨询有限公司”,同时与工行苏州阊门支行签订协议委托其对募集的资金实施监管,并正式接受参与者报名。
截至昨天下午,已有350余人正式报名登记,并将启动资金存入指定银行。“接下来最关键的是秘密拿地。”俞伟表示,苏州自建房即将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委托银行监管资金
在新成立的公司办公室里,30多岁的俞伟告诉早报记者,为了方便正式操作合作建房,他们登记注册成立了该公司,承担起前期有关组织准备工作。俞伟为公司的法人代表。
为了解决公司每月员工工资、税费、房租等约1.1万元的日常支出,俞伟打算采取会员制,向登记参与建房的正式会员收取每人200元/年的会费。合作建房后期为了支付律师费、监理费等,公司还计划将募集资金的3%用作日常开支。“个人合作建房很怕被当作是非法集资。”俞伟说,“委托银行监管合作建房参与者交存的资金,可以有效避免这个‘罪名’。”
根据俞伟等人拟就的《苏州个人合作建房实施方案(草案)》,所有出资人的资金均以个人开户存款的方式存入银行,当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启动后,所需资金由银行按出资人个人的指令,转入在同一银行开设的建设项目专用账户。动用时均由银行根据出资人的代表以及俞伟共同签名盖章的指令,在不同银行之间转帐,任何人都无权从银行专用账户中提取现金。
参与者可中途退出
俞伟介绍,合作建房初期,参与者需要按大中小户型相应交纳10万、7万、5万元的资金,资金由参与者存入银行的个人账户,也可以中途退出。“我们是集资建房,因此不存在向银行贷款的问题,所以需要参与者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账户里至少有这笔资金在,从而防范恶意报名的风险。”
据俞伟介绍,“现在募集的资金惟一去向就是市土地储备中心账户,我们公司接触不到,这杜绝了资金被挪用的可能性。”截至昨天,在该公司网站上明确身份实名登记的参与者已达2200余人,已到该公司报名交费并确认至银行存款的正式会员达350多人,但均以大中户型为主,小户型参与者寥寥无几;参与者以教师、公务员、医生等中等收入者为主。
根据实际情况,俞伟等人打算在苏州找一个50亩左右的地块用于自建房,初步计划一共500户。俞伟称,该公司将根据银行存单号、报名号等进行编顺序号,考虑到可能会有会员中途退出,该公司打算招200名候补会员,一旦有人退出,凭号先后顺序替补上。
预计下半年秘密拿地
当出资人达到能与开发土地相匹配的数量时,自建房组织将召开出资人大会,以民主表决的方式,确定最终组织形式,并制订相关的合作章程和建设、分配和管理办法等。
俞伟表示,他们将借鉴“温州模式”,委托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来代理整个项目的运作,包括购买土地或者收购在建项目,承办规划设计、报建、工程施工的发包等事宜。
由于不需要贷款、无需设售楼人员等,俞伟预计合作建房价格将比同地段商品房价格低20%~30%。
“我们也要吸取别的城市合作建房的教训,拿地不能太高调,否则会引起一些利益群体恶意竞价等,导致不能成功拿地。”俞伟表示,“我们要与所有的参与者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我最担心的就是由参与者在拿地之前不小心将看中的地块泄露出去。”
至于拿地、建房等时间计划表,俞伟表示这完全是市场行为,目前还无法估计。但据该公司另一负责人周文忠透露,他们一直在寻找一个合适的地块,预计今年9月会秘密拿地。俞伟表示,很多城市都在摸索合作建房,但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深圳、温州等地可以看作初步成功。“成功的经验一定要借鉴,但是我们更看重的是一些城市失败的教训,这有利于我们避免重蹈覆辙。”
记者观察
早报记者鲁勋
2005年3月,俞伟等3人发起成立了苏州“天堂家园合作自建房”俱乐部,拉开了苏州个人合作建房的序幕。为了解决资金安全问题,俞伟等人提出了最初的“苏州模式”———与信托公司合作,把个人集资建房项目变为信托产品,双方建立相关的监管体系,面向参与者公开,自建房组织不直接经手资金,得到了业内人士的肯定。
但由于今年3月起新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开始施行,投资者投资信托产品的门槛大幅提高,绝大多数想参与合作建房的人都无法符合条件,该模式最终被迫放弃。
2007年4月25日,江苏苏州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俞伟与银行举行资金监管签字仪式。当日,苏州个人合作建房取得实质性进展,苏州众建房产咨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同时,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阊门支行负责进行资金监管,以确保合作建房过程中的资金安全。“现在广东、江苏都鼓励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经济适用房,我觉得这对个人合作建房来说是个利好信号。”俞伟认为,目前国外很多国家都有针对个人合作建房的相关政策法规,中国还是个空白,但这是个趋势,预计再过3年左右中国相应的政策就会出台,“最迟5年之内”。俞伟对此信心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