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天获悉,一季度,全市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477份,其中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报告357份,市局所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站报告120份,报告单位105个。全市已全面实现了药品不良反应病例的网络报表。
1、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答:药品能治病但也可能产生有害的反应,我们常常把这类有害的反应叫做药品不良反应(英文AdverseDrugReaction,缩写为ADR)。我国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为:合格剂量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它不包括无害或故意超剂量用药引起的反应以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有多种,它包括:(1)副作用(2)过敏反应(3)继发反应(4)毒性反应(5)致畸、致癌、致突变。
2、什么是药品不良事件?
答:药品不良事件(英文AdverseDrugEvent,缩写为ADE)和药品不良反应含义不同。一般来说,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果关系已确定的反应,而药品不良事件是指因果关系尚未确定的反应。它在国外的药品说明书中经常出现,此反应不能肯定是由该药引起的,尚需要进一步评估。国际上给药品不良事件下的定义为:药品不良事件是指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良临床事件,它不一定与该药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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