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治理以警情为导向
要考察广东的治安治理情况,广州是一个非常好的“标本”!
从区位优势和经济地理而言,广州由于自身的经济发达和交通便利,成为邻近省市城市和乡村人们打工的首选之地。
“以警情为导向来分析判断,对辖内每个发案频率高的地点进行专门部署打击力量。”这一信条在广州警察界被奉为圭皋。
首先要对治安有清醒认识
对广州治安要进行行之有效的治理,首先必须要对广州治安情况有个清醒的认识。
“两抢”嚣张至极的时期,连广州市公安局大门口竟也发生了“两抢”血案:2005年7月25日上午7时,欧女士骑着自行车经过起义路时,一辆摩托车呼啸而来,后座上的男子举刀向挎包带砍过来,欧女士满手是血,腕动脉和三根肌腱已被砍断。警方调查显示,在2000年—2003年这4年间,抢劫案平均每半小时发案一起,抢夺刑事案件平均约24分钟发案一起,并且“两抢”、“两盗”案件占总刑事案件一半以上。
2005年8月2日会议上,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表示:“群众的安全感从何而来?群众有意见是正常的,没意见倒是不正常的!”
为广州新阶段的治安正本清源,似乎要追溯到2005年8月2日的番禺会议。那一次,针对街面两抢的“剑兰行动”在此会议上部署,随即在广州全境闪电般铺开。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就在此前不久的当年6月,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的若干法律问题的意见》,对此,广州市提出了“四靠”:即对抢劫犯罪的处罚向量刑幅度上限靠。对抢夺犯罪的转化定性向抢劫罪靠,对治安抢夺的转化定性向刑事抢夺靠,对治安抢夺的处罚由治安拘留向劳动教养靠。
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
就在“剑兰行动”开展之时,广州市公安局新任局长吴沙上任后推出一项新举措:针对制贩假证照和整治无证照经营发廊、无牌证摩托车,警方从9月29日至12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大规模打击行动,代号“剑锋”。
3月底,广州市维稳及综治委决定4月1日至11月1日,对全市17个被省、市维稳及综治委确定为治安重点整治的街镇(地区)集中整治,行动代号为“红棉”,警方称这是“剑锋”行动的纵向深化。
从“剑兰行动”就开始横亘于其中的便衣队伍建设,此时显示出威力:越秀区公安分局的打“两抢”专业队,在去年就破获各类案件3200多宗,在大流花的整治当中成为了“尖刀”。2006年初,广州便衣支队建立。
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注定要进入广州治安历史,那就是从今年开始的“禁摩”。
从事实逻辑和哲学逻辑的双重印证,关于使用摩托车进行犯罪的犯罪形态肯定会好转,也就是说使用摩托车进行“飞车双抢”的案件会大幅度下降。而利用汽车犯罪和内街内巷徒步抢、入屋犯罪将可能增加。对此,越秀警方成立了反入屋犯罪专业队和针对新型汽车犯罪便衣专业队,配备其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取证工具。天河区公安分局也已就此成立打击汽车犯罪的专案组。吴沙表示:将在城区范围内加派警力伏击汽车作案,并为此专门购置了一批车辆,“一个分局配置十多辆车专门执行伏击任务。”
今年一季度,广州刑事立案总数同比下降19.6%,其中“两抢”案件下降49.9%,“两盗”案件下降24.4%。在市区全面实施“禁摩”工作后,骑摩托车抢夺案件同比下降76%。
五年审结“两抢”案10万件
与公安部门严打相对应的一组数据是:我省法院五年审结一审“两抢”案102243件,判处罪犯1 36426人。
某日晚上12时许,霍某、展某、王某德、刘某、王某国五人从长沙火车站登上襄樊开往广州东的K2115次旅客列车。上车后,首先由假扮残疾人的霍某用拐杖跺击车厢地板,惊醒了部分已入睡的旅客。
随后王某德向旅客喊话,喊话中有“我们杀过人、坐过牢”、“如不给钱,有你好看”等内容。然后,他们边唱歌边向旅客要钱,共得赃款600余元。随后,五人在株洲火车站下车离开。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认为,五人的行为同时侵犯了旅客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符合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遂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霍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0元,其他四人也被分别判处2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近几年来,全省法院积极参与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打击抢劫抢夺等刑事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而这例快审快结抢劫案只是其中的一个审判缩影。
除快审快结“两抢”案件外,我省各级法院突出打击重点,抓好其他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先后审理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绑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打击街头犯罪、打击色情网站犯罪以及打击利用“六合彩”赌博犯罪等专项行动,惩处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刑事犯罪分子,2006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一审案件71357件,判处犯罪分子935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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