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邯郸电 (记者乔宾娟、邢云)“我们真是太幸运了!”5月9日,当43岁的李春生夫妇从邯郸市丛台区城镇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得到首笔城镇合作医疗报销补偿金后,二人高兴地表示。
首笔报销费用发到市民手中
李春生是一名残疾人,其爱人刘瑞兰没有工作,家中一儿一女分别在上小学和中专,全家仅靠夫妻二人摆水果摊谋生,是住在和平里社区内的一家低保户。3月27日,邯郸市召开城镇合作医疗动员大会后,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迅速行动,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了解到李春生家的实际情况及其家人参合的意愿后,4月8日,丛台区民政局出资为刘瑞兰及其儿女参合(李春生在原单位处入有保险)。巧合的是,4月18日,刘瑞兰就因患肾结石住进医院,并进行了手术治疗。4月28日出院后,夫妻俩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丛台区城镇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提出了报销医疗费用的申请。
5月9日上午,邯郸市城镇合作医疗报销工作正式启动,刘瑞兰也从丛台区城合医疗管理中心领到了1119.17元的报销费用。“我看病花了5000多元,按照比例报销了1000多元。虽然这些钱对一些家庭来讲不算什么,但是对于我们家1000多元可相当于两三个月的生活费啊!我们真心感谢政府!”夫妻俩告诉记者。
全市共有26万余人参合
记者当日从邯郸市卫生局了解到,从3月27日全市动员大会召开到4月25日报名交费时间结束,邯郸市实行城镇合作医疗的三个区(丛台、复兴、邯山)共有264406人参合,筹集个人参合资金793万元。在这些人中,有七八十岁的老人,也有刚满1周岁的孩子。
根据邯郸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提供的数字,三区总人口数为93.6万人,减去已参加医保和没有纳入城镇合作医疗范围的人员,有44.58万人为参加城合的对象。据了解,大约有18.14万人由于户口在邯郸人员常年在外地、空挂户口、人户分离、单位准备参加医保等原因没有参合。
另外,此前本报所报道的市内东部的“广安、广厦、广泰、政通、春晖、连城别苑”六个小区居民,因户籍由邯郸市公安局户政处直接管辖无法参合,后经市领导及时研究决定,该“六小区”人员参合由丛台区负责办理。
该市还对参合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发放了合作医疗证,而且虽然是4月份才实行的制度,但今年这次保障日期是2007年1月1日—12月31日。也就是说,只要是参合人员在1月1日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按规定报销。
“政府真是为市民办了件大好事,尤其是对一些贫困家庭,这从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他们小病扛、大病等的状况,真是一场及时雨啊!”联东街道办辖区内一位居委会主任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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