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5月10日电(记者张洪河)记者日前从河北省政府获悉,这个省将扩大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
据了解,2007年河北省继续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制度保障。
河北省还确定了保障标准及方式。保障标准为人均15平方米,每户最低30平方米,最高50平方米。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实物配租户数一般应达到应保障户数的25%左右,主要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和其他急需救助家庭。实物配租房源采取“四个一批”的办法解决,即新建一批廉租住房、购买一批符合标准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利用一批现有的公有住房、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由开发企业提供一批新建商品住房。所利用的现有公有住房及收购的存量住房不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应当予以改造。
河北省将加强廉租住房规范管理,建立廉租住房档案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严格申请、审批、公示和退出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河北省还规定,对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对象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在保障标准内给予全额补贴;享受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的,在保障标准内全额免除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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