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洁 通讯员蒋文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现行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现行规章、省政府现行规章、长沙市政府现行规章实行“开门”清理。昨日召开的全省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会议,对此进行了全面部署。
据悉,具体列入清理范围的现行行政法规655件,国务院部门规章3031件,我省省政府规章155件,长沙市政府规章42件。清理原则为:行政法规、规章的主要内容与上位法抵触,或者已被新法所代替的,要明令废止;行政法规、规章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失效的,要宣布失效;行政法规、规章的少数条款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市民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有何意见和建议,可向省政府法制办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或拨打电话0731—5990725/59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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