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20日讯 20日,省政府法制办在济南召开法规规章清理工作会议,从现在起到10月底,我省将对300多件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同时,按照国务院要求,将对655件行政法规征求清理意见。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应由国务院清理。
我省将就655件行政法规的清理向各部门征求意见,然后上报给国务院。政府制定的规章共300多件,此次将予以全面清理。省政府法制办对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原则作出了规定。行政法规、规章的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所代替的,要明令废止;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要宣布失效;与法律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