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 孙玉波)国家工商总局10日发布
今年一季度违法广告公告。
国家工商总局对今年2月28日、3月27日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电
视台经济生活(生活、公共)频道、卫视频道,2月28日、3月16日各
省会(首府)城市晚报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
服务广告进行了监测检查。
告如下:
一、“通脉强肾酒”药品广告,发布于2月28日的羊城晚报。广
告中有关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该药品广告审查批准的内
容,使用大量消费者和患者名义为药品功效作证明,严重违反了药品
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二、“虫草双参酒”药品广告,发布于3月16日的成都晚报。该
药品广告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发布,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
表示药品功效的内容,使用消费者和患者名义作证明,严重违反了药
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三、“快邦片”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于3月16日的南昌晚报。广
告中有关该产品能增强性功能的宣传,超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保健
功能范围,使用消费者的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违反了食品广
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四、南京京华医院医疗广告,发布于2月28日的扬子晚报。该广
告属于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的医疗广告,在“治疗耳鼻咽喉疾病
的新突破”宣传中,介绍低温等离子消融术等医疗专业技术,出现医
疗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严重违反了医疗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五、北京同仁长虹医院医疗广告,发布于3月16日的今晚报。该
医疗广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擅自发布,宣传治疗癫痫的诊疗方法
以及医疗技术,隐含保证治愈,严重违反了医疗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六、“非瘦不可除脂蛋白冲剂”食品广告,发布于3月27日的宁
夏卫视频道。该广告夸大食品功效,不科学表示食品减肥效果,使用
消费者形象和名义作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了食品广告的法律
法规规定。
七、“木菲抗粉刺精华液”化妆品广告,发布于3月27日的甘肃
卫视频道。广告中“1天全面消除粉刺,3天彻底消灭痤疮,5天永久
祛痘”等内容,夸大产品性能,使用消费者名义保证使用效果,使人
误解其效用,严重违反了化妆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八、“金败毒泌尿宁胶囊”药品广告,发布于2月28日的贵州电
视台时尚生活频道。该广告在宣传药品的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内容
中,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使用患者名义作证明,严重违反了药品
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九、青岛维康医院医疗广告,发布于2月27日的青岛电视台生活
服务频道。该医疗广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擅自发布,宣传治疗肾
病的诊疗方法以及医疗技术,使用患者名义为诊疗效果作证明,严重
违反了医疗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十、“傲搏胶囊”食品广告,发布于2月28日的内蒙古电视台经
济生活频道。该广告以“男性健康”讲座形式宣传的“增大增粗男性
生殖器官,让男人更自信更具魅力”等内容,夸大产品功效;使用消
费者名义和形象证明产品提高夫妻生活质量等内容,低级庸俗,违背
社会良好风尚,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严重违反了《广告法》
的有关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以上违法广告,将责令停止发布,依法查处,
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停止其广告业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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