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按月自动还贷
下周起市民可委托银行每月直接划款,省去支取麻烦,减少还款利息
本报讯(记者李颖)从下周一开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东莞市民不必再每半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可委托银行每个月从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款到还贷账户上。
下周起可以自动划账还贷
按照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规定,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的,每半年才能提取一次公积金,而且手续比较麻烦,要先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再去银行将还款打到账户上。
因为用公积金买房后,每月都要还贷,但公积金只能“每半年提取一次”的硬规定,让按揭供房的人每月多交了不少利息。去年11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表示,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选择了广州和东莞作为省内首批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动划转还贷系统试点城市,即贷款人的公积金账户每月将自动划扣到自己在银行的还款存折中,直接抵扣按揭供房贷款,当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市民的关注。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过半年的系统测试后,从下周一开始,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就可以到建行东城支行5号窗口(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办理这项自动划账还贷业务。因广州还未实施,东莞便成为了全省首个实现公积金自动划账还贷的城市。
划账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周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动划账还贷业务适用于在建行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借款人要携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存折、偿还贷款专用的建行活期储蓄存折、储蓄卡、信用卡,到建行东城支行领取《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办理。如果借款人配偶申请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借款人以上资料外,还必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住房公积金存折和《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据介绍,自动划账还贷的时间是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周日,银行将直接从公积金存款账户上将相应的月还贷金额划拨到指定的建行还贷账户中,省去了借款人每半年申请支取公积金的麻烦,还减少了还款的利息。
算笔账
市民刘小姐买房每月申请了公积金贷款2000元,以往每半年一次性集中支取公积金1.2万元。现在变为逐月还贷后,以前半年集中支取的1.2万元公积金分布于每月。也就是说,逐月还贷后第一月的2000元贷款相当于提前还了5个月,也就少了5个月的利息;同样,第二个月的2000元贷款提前还了4个月……依次类推,逐月还贷后将减少支取的利息,更减轻了还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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