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涉嫌操控残疾儿童乞讨的王某臣父子进入法庭接受审判。
四成年人被控租赁、购买、胁迫残疾儿童乞讨,据称一名残疾男童一年乞讨到1.5万元
昨日,深圳福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宗4名成年人涉嫌买卖、租赁、胁迫3名残疾儿童乞讨案。
4名被告人中,宫某备与王某臣、宫某兰夫妇,均年过半百,租住在深圳沙尾一出租屋。而被告人王某林是王某臣夫妇的儿子,曾在深圳从事保安工作。4人均为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宫集镇人。
指控:租残疾人去乞讨占有所得
检方指控:被告王某臣、宫某兰夫妇,自2002年5月起,以年租金2000余元(后升至约4000元)的价格,从一男子“迎风”(音)处租下被害人小宁(残疾男童)。两人将孩子带至深圳后,以打骂、不给饭吃等方法,强迫小宁乞讨。夫妻两人通常在下午将小宁带至福田区水围、沙嘴一带,让他向行人乞讨,两人则在附近看守,并占有乞讨所得。
据两人向警方供述,小宁一年可乞讨1.5万元左右。案发后,福田警方救出小宁,经鉴定骨龄为13.1岁,伤残程度四级。
检方指控称:2005年6月,看到控制乞讨儿童能赚钱,宫某兰经与丈夫王某臣商定后,和儿子王某林一起,在宫某备的介绍下,以2000元的价格从安徽老家宫某田(在逃)、孟某兰(在逃)处,收买了被害人小梅,并带至深圳。而后胁迫小梅和小宁一起乞讨,并占有乞讨所得。小梅年可为夫妇两人乞讨约四五千元。经鉴定,小梅骨龄12.7岁,伤残程度六级。
2006年6月,宫某备将被害人哑女小凤带至深圳,和王某臣夫妇一起,以同样方式强迫小凤乞讨,并占有乞讨所得。经鉴定,小凤骨龄12岁,伤残程度七级。
2006年8月10日、8月27日,福田警方根据举报,相继将4人抓获归案,救出被控制3名残疾儿童,送往深圳救助站。
庭审:两被告人认罪辩称未虐待
检方根据去年6月29日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以“强迫乞讨罪”追究王某臣夫妇刑事责任;以“强迫乞讨罪”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追究宫某备刑事责任;以“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追究王某林刑事责任。
记者注意到:王某臣夫妇当庭认罪,称自己是文盲,表示不应该带着残疾儿童乞讨。但两人反复强调,他们靠拣废品为生,收留小宁和小梅是出于善意。在乞讨中,两人并未殴打过两个“苦孩”。
宫某备则表示,哑女小凤与他是父女关系。他带着女儿乞讨是为生活所迫,偶尔打小凤也是出于教育的目的。为此他认为自己无罪。
而王某林则表示,他不清楚父母的事情,认为父母收留两个残疾儿是出于善意,他自己与此案无关,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也应该判他无罪。
辩论焦点
1.强迫乞讨罪时间如何算
检方表示:尽管《刑法修正案》从去年6月29日开始实行,而之前对强迫残疾人或儿童乞讨我国并无明确罪名规定,但王某臣夫妇2002年5月便开始强迫小宁乞讨牟利。在控制残疾儿乞讨中,具有策划性、组织性、长期性、规律性,整个控制乞讨过程为一个连续性犯罪过程。根据最高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应该认定夫妇两人的犯罪行为从2002年5月开始,控制残疾儿童乞讨时间达4年之久。
而被告人的律师则表示:根据“刑法无溯及力”的原则,在去年6月29日《刑法修正案》颁布之前,王某臣夫妇的行为并未触犯刑法,最多是违法行为。所以,应当认定王某臣夫妇控制残疾儿童乞讨的行为是一个多月左右,以此来追究被告人所犯“强迫乞讨罪”的刑事责任。
2.是善意抚养还是为牟利
王某臣夫妇表示,自己的一个亲戚之前从“迎风”处“租”了小宁,后来不愿意抚养了,才转让给他们。而小梅的收养者对她也不好,经常打骂小梅,两个孩子均是无人愿意收留,他们看着可怜才收留两人。
他们和宫某备6个人租住的房子月租450元,平常两人靠捡废品为生。让孩子乞讨是生活所迫,其间,他们夫妇在旁边看护是防止残疾孩子被车辆撞伤。“我买了电饭煲,给他们做馒头、包子吃。”宫某兰说,“从来没有打过他们。”
“两个孩子没人要时,别人都哪里去了?”王某林说,“说我父母是坏人没有道理。”
检方出示了一些证人的笔录表示:两个残疾儿童傍晚出去,凌晨回来,乞讨来的钱财养活了王某臣夫妇一家,每年还尚有剩余。而王某臣夫妇经济困难,在深圳没有任何工作,根本没有能力抚养两个伤残儿童,两人之所以愿意出高价租金,并收买小梅,目的很明确是靠两个孩子乞讨赚钱,而不是出于善心抚养两个孩子。
而且,伤残儿童智力虽有障碍,但经过康宁医院鉴定,他们对长期从事的事有一定记忆能力,伤残儿童在警方做笔录时表示,如果他们不去乞讨,“爷爷”“奶奶”会打他们,不给饭吃。"
3.是从重判决还是从轻判
检方认为:为了保护我国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利,《刑法修正案》专门增加条款,以制裁强迫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乞讨的犯罪分子。目前在深圳等我国一些大中城市,强迫、控制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乞讨已成规模,影响到城市的正常管理。而在被告人所在家乡,一些人靠此方法发家致富,乡邻对此类事早已见怪不怪。据此,法院应从重判决此案。
被告人辩护律师则表示:4名被告人均无犯罪前科,3名被告人年过半百,既是文盲又是法盲。而在4人中,一家三口同堂受审,情景让人感叹。“法无可恕,情有可原。”
而且,根据《刑法修正案》颁布时间,王某臣夫妇控制残疾儿童乞讨的行为为一个多月左右,两人当庭主动交代自己所犯罪行,应当从轻审判。王某林的辩护律师则认为,证据并不能显示王参与了买卖小梅的过程,因此应该认定王某林无罪。宫某备为自己辩护说:小凤为妻子离家出走后回家所生,五六岁曾患小儿麻痹,是他帮忙治好。
他的辩护律师也认为:宫与小凤为父女关系,存在多年抚养关系,乞讨也是因生活所迫,无论小凤是否亲生,均不应认定宫有罪。
4.是父女关系还是胁迫乞讨
被告宫某备表示,妻子离家出走,回家后生下小凤,不久过世。
他是小凤的父亲,没有虐待过小凤,来深圳乞讨是因生活所迫,而且来深才20多天便被警方抓获。
检方出示多名证人证言表示:宫某备的乡邻证实,多年前,宫在路边捡拾了智障哑女小凤,而后曾到杭州等地乞讨。深圳警方DNA鉴定也证实,宫与小凤无血缘关系。(记者 梁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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