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调最低工资标准 每月750元升到820元
“南京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由每月750元,上调至820元。”昨天,在南京市劳动保障系统行风评议会上,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透露说。记者了解到,新标准有望今年下半年实施。
近几年,南京市连年调整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如近3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的620元,逐年调至690元、750元,今年市区及江宁区将调至820元。最低工资标准不断调高,提高了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昨天,在透露这一信息的同时,有关人士强调指出,“最低工资标准”不等于职工“最低工资”,在实施新标准后,企业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不应将职工工资向最低标准看齐,硬拉至每月820元。2,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夜班工资;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应享受到的福利待遇等三类,均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这部分钱应由企业另付。有关人士说,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强制执行的标准,劳动者遇到企业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侵权做法时,应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将及时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昨天的会议中还透露出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消息。南京市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据统计,南京市无工作单位、无劳动保障关系的“纯居民”、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婴幼儿、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等城镇医保的覆盖对象,约133万人。医保办法按照“广覆盖、低水平”;“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需要,不建个人账户,一次设计、分步实施”;“缴费水平与待遇水平挂钩和自愿”的原则,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在医保费用上,实行个人缴费、企业部分分担、财政投入相结合。财政主要对无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人员、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症残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困难人员、老征地人员进行补贴。据介绍,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办法已进入最后研修阶段,市政府预计6月份发文,7月份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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