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牟秀源)昨日,记者从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2007年度省本级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披露2007年度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及征收办法、申报时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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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2007年度各参保单位按照上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总额的2%缴费,由用人单位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费将实行按季度征收。按照规定,2007年3月1日-20日期间,各参保单位要到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对本单位2007年1季度需变更的参保信息进行申报。
2007年度,省本级事业单位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360元。缴费时间于2007年1月31日截止。省本级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均应参加补充医疗保险。通知规定,2007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标准为每人570元。缴费时间为行政机关单位为省财政2007年度预算下达后一个月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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