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艳涛 通讯员 杨川)从5月13日至6月10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将在全省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监督大检查活动,此次将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给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据了解,此次检查,主要对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的私营和外资餐饮服务、纺织、服装加工、机械制造、建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检查企业是否依法与全体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给职工支付工资,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费。此次检查要求每个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工会中的劳动法律监督员检查的企业应不少于10户。对违反劳动保障法规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及特重大典型案件,将加大处罚力度,并进行媒体曝光。
在检查期间,如果劳动者存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没有足额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请拨打省劳动保障部门电话:029-87294683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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