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元文物”被盗却难立案
事发高安市相马镇 当事人暂无法证明被盗物价值
本报讯见习记者曾珂、实习生周俊报道:收藏的14件文物被盗,高安人邹马生心痛不已。近日,记者了解到,因被盗物价值不清,警方目前未予立案,这给省内诸多收藏爱好者敲响了警钟。
当事人:14件文物被盗
5月8日,邹马生收藏的10多件文物被盗已逾半月,在高安市相马镇相垦合山行政村邹马生家的阁楼上,邹马生指着一角说:“那些宝贝原来就放在这个位置,小偷把我最好的14件文物全偷走了,不太值钱的东西一件也没有动。”记者见那里还放着一堆瓦罐瓷器。
邹马生说,被盗的文物中除了他最心爱的元代釉里红龙凤尊外,还有东汉时期的青铜器和宋朝的影青大盘、明朝成化年间的青花盘等。有专家曾为这14件文物估过价,总价值估计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上世纪90年代,就曾有人出过上万元一件的价钱要购买,因怕背上贩卖文物的罪名,同时也与他的收藏初衷相悖,他没有动心。
警方:价值不清难立案
邹马生说,村民告诉他,4月20日中午有人看见3个40岁左右的男子在邹马生家附近转悠,后来拎着装满坛坛罐罐的大袋子走了。当天邹马生的妻子赶集去了,邹马生一直在一家煤矿打工。5月1日,当邹马生回家后,才发现文物被盗,有村民说出了4月20日所见的可疑一幕。随后,邹马生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没有反馈。
8日,记者随同邹马生一同前往高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兰令华表示,5月1日当地派出所在接到报案后,已经进行了先期侦查。5月8日,刑侦大队开始受理此案,由于邹马生的收藏品既没有得到权威鉴定机构的书面鉴定,也没有购买的任何票据,所以仅凭邹马生提供的照片无法判断这些是否为文物,也不清楚价值多少,目前难以立案。对此,邹马生表示很不理解。
律师:要证明确系文物
对于邹马生所藏文物被盗事件,记者采访了省城一王姓律师,他说,这个案件的关键在于邹马生要拿出证据证明他被盗的物品的确系文物,目前只有两个办法:一是找到当初看过文物的专家出具书面材料证明他的藏品确系文物;二就是找到当初把文物卖给他的人,请他们到公安机关予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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