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5月12日电(记者许祖华、张琳)陕西省将从今年秋季开始,在陕西省机电工程学校等13所中等职业学校先期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工作。
为推进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出台了《关于在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具体形式由学校根据试点专业和企业需求确定。职业学校可以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安排学生一半时间在企业工作岗位上学习,一半时间在学校学习;可以集中在一段时间内将学生安排在企业岗位上学习,也可以在保证总量的前提下,将学生在企业的时间分成若干部分,与学校教学活动交替进行;学生可以在三年内集中完成学业,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试点学校及其合作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安全生产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内容、方式、岗位以及劳动强度和日工作时间等,避免学生在生产、服务中受到身心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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