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先生:我户籍在外地,去年在重庆买了一套房子,请问重庆关于办理户籍转移的相关规定?
市公安局: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3〕129号)文件规定,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的人员,申请在主城区入户,必须同时具备购房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和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条件。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且购买成套商品房并实际居住,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均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本报记者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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