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生源将按商业贿赂治理
本报讯(记者 黄晔 实习生 王硕) 针对个别中职学校出现的违规招生行为,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对中职招生划定5条禁令(如图),并将买卖生源行为纳入商业贿赂范畴进行专项治理。
买卖生源视为商业贿赂
《意见》强调,对违反中职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加强对中职教育招生的监管,重庆市监察部门从今年起将买卖生源行为纳入商业贿赂范畴进行专项治理,工商部门也将加大对招生中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处力度。
中职学校3年内将减少
目前,我市中职学校有356所,在校生44.09万。《意见》指出。到2010年,全市中职学校总数将控制在300所以内,中职学校招生规模达到20万人。
为此,市教委将在今年内建立中职学校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审批。
农村学生读中职受资助
今年,国家安排了95亿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主要包括大学生、中职学生)。市教委说,今年我市在“五类学生”(三峡库区移民子女、城镇低保人员子女、农村贫困家庭子女、退役士兵、国办福利机构适龄孤儿)的基础上还将扩大中职学生资助范围。其中农村家庭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将受到一定额度的资助。
中职招生5条“禁令”■严禁中职学校委托中介参与招生;■严禁中职学校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和买卖生源;■严禁生源学校及其教师向中职学校索取生源组织费;■严禁中职学校采取虚报、谎报等违法手段,套取国家资助中职学生专项资金;■严禁地方保护主义,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封锁行政区域外中职学校的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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