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时期,涉众型经济犯罪在天津市屡有发生,其中有些犯罪甚至还呈现出公开、半公开发展态势,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使人民群众遭受了损失。昨(13)日,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识假防骗能力,谨防被骗。
昨天,警方有关人员称,涉众型经济犯罪,一般指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人或受害群体的经济犯罪。此类犯罪活动,不但犯罪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危害大,而且犯罪手法多样,极具欺骗性,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涉众型经济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权等经济犯罪活动。另外,在证券犯罪、合同诈骗犯罪、农村经济犯罪活动中也有类似涉众因素存在。
对此,本市警方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应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一是理性对待投资。切记“回报率越高风险越大”的投资法则,不要受高额利息的诱惑,对一些回报率过高的项目要谨慎投资,以免掉进犯罪分子设下的陷阱;二是强化法制观念,增强甄别能力。在开展理财、储蓄、证券、保险业务时,要确认吸储理财的金融机构是否具有经营该项业务的资格。进行股权交易应当在国家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三是警惕各式各样的传销活动。对不法分子编织的“美好前景”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免被蛊惑,误入歧途,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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