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娟)近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公办初中不得自行接收借读生,任何中学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或到我市各小学选拔录取新生。
今年,我市将继续按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市属公办学校学区,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学。
进城务工农民和个体工商户到我市学校办理子女入学,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五证,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市区户口学生同等待遇。五证为:务工就业人员、就读子女户口薄及计划生育有关证明;市公安局颁发的暂住证;租住房的有效证明;毕业学校学籍证明材料(非本市区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市教育局特别提醒,符合上述条件需在我市市区升入初中学习的非我市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的外来人员子女,或有我市市区户口但小学在外地就读,现需回我市市区升入初中学习的小学毕业生,应于7月2日至6日到市教育局报名,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此外,市教育局强调,任何中学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或到我市各小学录取新生。民办学校可在7月上旬按核准的计划数完成招生预录。招生学校不得组织以升学为目的的书面考试或变相书面考试,也不得以社会办学或团体组织的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外语学校招收新生需进行外语测试须经市教育局批准,但不得进行其它学科的测试或考试,且测试内容不得超过小学阶段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要求。市教育局强调,违反以上规定的学校将可能被取消下一年度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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