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秦皇岛电(冀东版记者张玲通讯员夏红亮)居住在100多平方米的楼房里,用着高档电器和其它消费品……如此富裕的家庭竟然按月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近日,卢龙县民政局对全县城镇低保对象展开了全面清查,清理并注销“冒牌”低保户63户,并对58户情况不明的暂不发放低保金,调整了23户低保金的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改变享受低保只进不出和易进难退的现象,卢龙县近日制定下发了《卢龙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改系统管理为属地管理,将全部低保对象由各系统分解到乡镇。
民政局还对全县2618户低保户、5636名享受低保的居民进行了入户核查。对276户“三无对象”、危重病人、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单亲家庭、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了分类施保,按上浮20%-30%标准提高了他们的低保待遇,由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达到了月保障金37.5万元,人均月保障金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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