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晓静)记者昨从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更好地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进一步富民强市,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苏州市200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调控目标。
据介绍,2006年苏州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构建和谐苏州的要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快速健康发展的态势,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为进一步富民强市,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结合苏州市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市200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调控目标。据了解,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调控目标具体内容包括:2007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平均增长预警线为21%;2007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平均增长基准线为14%;2007年企业人均实现税利低于上年实际水平的,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平均增长下限为5%。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各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依据当地公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价位等,协商确定本年度的工资水平,建立和完善适应企业发展及和谐劳动关系的新型工资决定机制。同时将每年的工资协商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形成劳企双方对工资分配共商共决的良好格局。通过协商真正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使职工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达到劳企双赢、和谐共处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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