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当事人更好地行使诉讼监督权,促进法官工作作风改进,近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针对当事人举报的“问题法官”建立了“廉政谈话”和“下岗诫勉”制度。只要当事人实名举报,不论查证是否属实,一律视办案法官工作不到位先扣分。
该院规定,对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实名、匿名举报:对法官工作作风、态度有质疑,认为法官明显偏袒一方的;对生效法律文书不服,认为法官审理不公,并提出合理怀疑的;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礼物、宴请、让当事人报销应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的,等等。同时规定,凡当事人实名举报的,不论查证是否属实,一律视为办案法官工作不到位先行进行扣分。(作者:高园通讯员梁伟)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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