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夯实打黑制度基础
湖北严格打黑除恶问责制,对办案不力的单位负责人予以严肃查处;去年对数名办案不力的县市公安局局长、副局长进行了调岗处理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张先国
去年8月,湖北省打黑办组织专人到某县暗访,发现了三个重大恶势力团伙,立即下发“督办通知”,要求限时打掉。
然而该县公安局的答复却是当地没有恶势力团伙。
有关部门调查后,果断将该县公安局局长撤职,勒令主管打黑的副局长辞职。目前,这个县已打掉两个恶势力团伙,另一个团伙作为涉黑案件正在办理中。
这一处置,显示了湖北省针对恶势力团伙及其“保护伞”的打黑除恶的决心。然而群众担心的是,“专项斗争一阵风,时而紧来时而松”,对黑恶势力要真正铲除,仅靠一时的决心和一两次专项行动是不可能彻底清除的。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日前到湖北进行打黑除恶专题调查时,发现这个省在加大对黑恶势力打击力度的同时,正通过一系列制度创建,不断提高打击的针对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着力谋求打黑除恶的长效机制。
去年3月至今,湖北省公安机关处理黑社会性质案件27起,打掉恶势力团伙611个,抓获黑恶犯罪团伙成员4164人,多次受到公安部嘉奖和表扬。
排查线索“六不放过”
在黄冈市城区,以唐文、凌文、王文为首的三个团伙为霸一方长达15年之久,经常打打杀杀,到处收“保护费”。
但公安机关对“三文”的处理只局限于零星的个案上,以致于市民讽刺说,老百姓可能不知道市委书记姓甚名谁,但绝对不可能不知道“三文”,而且“三文”盘踞十几年从未换过届。
“三文”中唐文是“黑社会老大”,去年8月,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当庭对这一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团伙进行了一审宣判,“黑帮老大”唐文被判有期徒刑20年,其他团伙成员分别判处2年6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此外,王文恶势力团伙去年被打掉;凌文慑于打黑声势,已于2005年潜逃,至今未回黄冈。
盘踞15年的黑恶势力被一举端掉,让黄冈市警方看清了这样一个道理:公安人员要能够在法律上分清什么是黑恶势力,同时也要建立一整套的调查方法。
自2001年新刑法第294条提出“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后,各地公安机关加大了打击这类犯罪的力度。关于黑社会组织定性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制定了“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打黑除恶工作法制逐渐完备。去年6月,湖北省公安、法院、检察院联合下发了一份文件,对“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进行了细化,尤其是对其中的“其他手段”、“有组织”等不易界定的概念进行了阐释。结合这份文件,各级打黑专业队或打黑专班通过专家授课、以案讲法、以案讲案等多种形式的培训,使办案人员法律知识入脑入心。
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尚武告诉本刊记者,厘清执法依据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先决条件,也是公安机关提高执法质量的基础,能将一线刑警培养成打黑的“行家里手”。
深入梳理“三文”等黑恶势力团伙的犯罪行为,湖北省公安厅确立了对黑恶势力调查摸底的“六不放过”制度:不放过雇凶杀人的线索,以获取政治、经济利益为目的、伤人或找人摆平的地下组织;不放过强收保护费的线索,插手第三产业经营,强行索要管理费、保护费的线索;不放过系列护赌、武装护财、放高利贷、武力逼债、作恶一方的线索;不放过非法垄断经营和破坏市场秩序,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排斥竞争对手,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哄抬物价,市场经营被黑道侵入或代替的重要黑恶线索;不放过为争夺地盘,实施火拼打斗,制造社会恐慌,光天化日之下绑架人质,残害无辜的黑恶线索;不放过街霸、村霸、路霸、地霸,借助宗教势力、两劳回归人员欺压群众,横行乡里,称王称霸,甚至插手基层政权的黑恶线索。
这“六个不放过”,成为湖北省警方打黑除恶的重要调查方法,一个个黑恶势力团伙被揪出。去年10月,湖北省打黑办派员花一个月时间在武汉市暗访调查了20个建筑工地,撰写了《武汉市建筑工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湖北展开“建设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沙霸、石霸等涉黑涉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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