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13日)晚上,虎门李先生(化名)在虎门某大型购物超市买东西,因超市保安称发现其偷了两小包口香糖和两瓶液体蚊香双方起争执,随后保安叫人将李先生打了一顿。在警察的协调下,经过前晚一整夜和昨天上午的协商,最终超市方愿因“打人不对”赔偿李先生7000元现金并赔礼道歉。
事主他们当时声称要罚我5000块
昨天上午,李先生的妻子王小姐(化名)开小车带记者去见她老公。记者在李先生头上、背部和手臂等处看见多处几厘米长的淤青伤痕。“这都是他们打的,他们用凳子打我,还拿我手机砸我头,我的手机也被砸坏了。”
王小姐介绍,前天晚上7点多,她和老公带着父母一起开车到该超市购物。近两小时后他们买了三四百元的东西,买单后准备离开。
“还没出超市,我们就被保安叫住,要检查一下我们随身带的挎包。”
“我和保安进了超市办公室,他们把我包里东西全部翻出来。说里面的两小包口香糖和两小瓶液体蚊香是他们超市的,说我偷他们东西,要我写‘承认书’,并说要罚款5000块。”李先生称他就和保安理论,结果来了五个人开始打他。
保安确实看见他将东西放进包里
王小姐说,她在楼下等了半天也不见老公下来,上到超市办公室才知道保安说她老公偷东西。“那两样东西是我们在别处买的,一直就放在包里。我们让超市拿出证据,或者提供闭路电视录像也行,但对方又拿不出来。后来他们开始打人,我就报警了。”
该超市当事保安介绍,前天晚上他们在超市的便衣内保确实看见李先生拿了那两样价值二三十元钱的东西,撕了标签和条形码后放进带的包里,但超市的闭路电视没拍到那幕。“我们超市是正规大型超市,每天那么多人进出,保安不会无故说某顾客拿超市东西的。”至于要求李先生赔偿5000元一事,保安称当时是在说气话,超市不可能真正那么做。
超市“打人不对”赔偿7000元
在当地派出所的协调下,当时双方前天一整夜都在协调处理此事,但一直没谈妥。王小姐说,她和老公在虎门做生意,有自己的公司企业,有私家车,有不错的住房。“当天晚上我们在超市就买了几百元钱的东西,怎么还会去偷口香糖之类不值钱的小东西?”
直到昨天下午1点多,双方才达成协议。超市方代表称不管李先生偷没偷东西,保安找来人打顾客肯定是错误的。双方谈妥超市愿意一次性赔偿李先生7000元现金,并赔礼道歉。超市方付钱后,警方出面写了协调书,双方互不追究。该超市某负责人称,他们会要求超市工作人员,在今后遇到此类事件时,在第一时间报警处理。(记者韩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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