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 5月14日电 据国资委网站消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对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查。
国资委办公厅的通知说,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指示精神,研究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决定对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有关情况进行调查。
根据通知,调查内容为,2004年-2006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增长情况、与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比分析等有关情况。具体内容包括:(一)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及增长情况;(二)对部分职工工资偏低、增长缓慢问题的原因分析;(三)对建立企业职工正常工资增长机制的建议。
通知明确,各中央企业和各省(区、市)、市(地)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均纳入调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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