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端出全民医保提案
尽管相关名称还存在变数,但是珠海居民社区看病由政府“买单”的可能性,在该市政协提出的“全民医保”方案完善后将变为现实。记者今天从此间获悉,由于珠海市委、市政府有意拿出资金,一举解决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问题,珠海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日子已经为时不远。
据悉,市政协专项课题组的《关于珠海市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总体实施方案的建议》,得到了市政协主席会议的充分肯定,该建议明确提出要“确保每位市民不被遗漏在医疗保障制度之外”。其基本思路是:要建立一系列由政府主导的多层次、多种类、不同保障水平、不同适应对象的医疗保障制度,使得每一位珠海市民都获得与之相适应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每一位市民都不应该由于经济问题而导致其疾病得不到治疗。
其中,市民卫生保健和日常疾病通过城市社区和农村村级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制度来解决,其资金来源以政府为主;市民的住院医疗和部分严重疾病的治疗,主要靠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对于那些经济非常困难、无法参加医保的市民,由政府和社会慈善事业提供资金实施救助;对于超出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更高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则采取“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鉴于医保制度事涉多个职能部门,该建议认为:应成立由市领导挂帅,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等各有关部门参与的“珠海市全民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全民医保工作,待条件成熟时,还可以组建医疗保障局。
对于“全民医保”的相关成本,该建议计算出政府为此需投入2亿元左右。建议提出,城市社区和农村村级基本医疗卫生保障以政府投入为主,可以采取两种方案:如果公共卫生费用及社区门诊费用全部由政府解决,财政每年需要补贴2.8亿元;如果财政只承担年人均30元的公共卫生费用,社区门诊费用由政府和居民分担,则财政每年度需补贴1.6亿元左右。
据参与此次课题的政协委员对该方案的解释,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设计中肯定会涉及部门利益,如何协调,使之符合全民医疗保障的最高目标,这一点非常重要。例如,社区医疗费用的支付上,政府不能简单地大包大揽,如果按人数定额拨付,使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同时成为政府医疗费用的管理者,相关负责人自然就愿意尽力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同时减少开“大处方”行为,这样,政府的投入才可能发挥较大效益。
该建议认为,应重新制定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规划,并对现有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重新审核、改造和合同购买服务的方式纳入统筹管理。
据悉,市政协有关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意见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现在由政协委员及劳动保障、卫生等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课题组即将展开深入调研。(16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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