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冯雅可)昨(15)日,成都市招办出台2007年成都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及《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小升初”办法。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即日起至6月9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子女入学申请;《居住证》持有人则安排在6月第二周的星期二、三、四登记。
农民工子女即日登记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及子女的原籍农业户口簿(含成都市未征地农转居户口)等有效证件;本人于15日前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IC卡暂住证;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务工就业的劳动合同(由市劳动保障局统一印制、编号、免费发放,在务工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所领取,重新换签或新签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暂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对上述材料进行确认后,免费开具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成都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持以上证明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应于6月7日—9日到暂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登记点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6月登记
五城区及高新区以外到城区范围内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6月第二周星期二、三、四,与当地居民一样到《居住证》所在地中小学报名登记点,办理子女的入(转)学报名登记。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子女在原籍的户口簿;《居住证》持有人子女若为非起始年级新转入学生,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和原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和转学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填写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入(转)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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