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热线
4月25日《股色股香》(A20版)刊出后,其中一篇小文章———《股票交易手续费》在股民中引起极大反响。
股民反响最大的就是,不知道各地区、各证券营业部佣金率会有不同,也不知道还可在一定浮动范围内根据个人资金量、交易量、交易方式、享受的服务内容等的不同和券商“协商议价”佣金率,因此,希望本报能刊登更多有关佣金方面的信息。
究竟该如何看待佣金浮动问题,据了解,2002年我国进行佣金制度改革时,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曾表示:制定佣金具体标准完全是证券公司自己“分内之事”;一般来说,证券公司或证券营业部可以根据机构、个人等各类客户证券交易量大小、交易方式的不同以及对营业场地、硬件设备、通讯资源等方面需求程度的不同,分别设置不同的佣金费率。
该负责人还强调,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和便于投资者“心中有数”,证券公司不能简单地设定一个佣金浮动区间(如2‰至3‰之间),必须制定一个较为明确的佣金收取标准,便于每一位投资者从事每一笔证券交易前事先能够测算出证券交易佣金成本。例如,证券公司或证券营业部可以针对每户每日或每笔证券成交数量或金额,设定分级固定佣金标准或者超额累进/退佣金标准,也可根据不同委托方式(如网上委托、电话委托、其他委托等)制定不同的佣金标准。
因此,根据我国目前实行的最高限额内向下浮动的佣金制,股民想了解具体的佣金标准,还是应该到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咨询。
同时,另有股民朋友热心向本报推介,天津市证券业协会网站()“协会动态”栏目下的“自律规则”里,公开登出了该市几十家证券营业部报送给协会的“佣金收取标准备案表”(见下表),大家可以从中了解一些业内佣金服务“性价比”信息。据媒体报道,天津是全国第一个实现证券交易佣金集中“明码标价”的地区。为满足读者和投资者的需求,我们在此亦选登其中几家营业部的“佣金收取标准备案表”。(严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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