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示南越国遗址保护规划 保护范围达5.3万平方米
同时划定逾4万平方米的建设控制地带
时报讯 (记者 孙婷婷) 昨日,已经编制完成的《南越国遗址保护规划》在广州市规划局网站上进行批前公示。
骑楼可继续其商业功能
据了解,南越国宫署遗址为大型古遗址,199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被列为全国36个大遗址保护项目之一,2006年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为了深化重点文物保护内容,促进对南越国遗迹,包括南越国宫署遗迹、南越王墓、南越国木构水闸遗址的发掘、保护、展示和利用工作,广州市特别编制了此保护规划,并从9日起在规划在线(www.upo.gov.cn)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公示截至28日。
规划编制单位根据文物考古发掘和研究的实际情况,将5万多平方米的保护范围进行了功能分区,针对不同功能区内遗址文物保护展示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关的保护和展示方式。
这些区块包括:石渠原址保护展示区(一区)将采用上置棚盖的形式进行原址保护展示;宫殿回填复原区(二区)基本实施回填保护,对于部分重要遗迹考虑地面恢复展示;石沟水池原址保护展示区基本实行回填保护,并在回填后上部分进行复原展示,同时根据发掘保护情况可考虑局部原址展示;陈列馆区(北区)建设陈列展馆和藏品库区等文物保护设施;城隍庙保护区作为原址进行参观展示;骑楼保护区可继续其现状商业功能,但是建筑以及周边设施将进行规划保护;对局部人行道路段实行原址地下展示。
重点保护南越王墓及水闸
在遗址保护规划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越王墓和南越国木构水闸遗址将受到重点保护。其中,南越王墓周边回廊围合区域约2577平方米范围将受到规划重点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将进行严格控制,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东至解放北路,西面、南面均以象岗山路为界,北至文博楼。
而南越国木构水闸遗址的保护范围包括光明广场内部负一层所设计的文物遗址玻璃保护罩及周边展示空间所覆盖地带,面积约为3600平方米。光明广场负一层空间、光明广场东侧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大佛寺相连区域将进行建设控制,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约1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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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峰山保护规划公示
时报讯 (记者 孙婷婷) 为使帽峰山地区与邻近的越秀山-白云山-南湖地区构建广州近郊重要的生态调节区和景观休闲带,形成“青山半入城”的城市生态景观格局,广州市编制了帽峰山地区总体保护规划,昨日起在广州市规划局网站上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5月28日。
据了解,规划范围包括帽峰山森林公园及其周边地区面积约203平方公里,东至白云山钟落潭镇、太和镇东侧镇界、北至钟落潭镇良沙公路,西至旧广从公路,南至广汕公路和华南北路。本次规划以生态保护为主,加以少量的适度建设。
规划还进行了功能分区,其中,保护性生态维育区占地约150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在帽峰山、金鸡山、聚龙山、凤凰山、龙眼洞、太和章、牛头山主要山体及水域周边、次生林分布地区。该区是生态、景观最敏感区域,以保护和恢复为主,宜发展为保护区。
户外广告将进行控制
时报讯 (记者 孙婷婷) 广州市户外广告的布局将有规划可依。昨日,《广州市户外广告布局专项规划》在广州市规划局网站进行批前公示。根据规划,旧广从路、黄石路、324国道、中山大道、广深公路、东风路、鹤洞路、内环路、环城高速、北二环、南二环等被划为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路段。
该规划在广州市域范围内,划定了七处城市标志性重点区域作为规划特殊控制区,分别为珠江两岸沿线、白云新城-白云山地区、传统城市轴线地区、新城市中轴线地区、琶洲岛地区、洛溪岛地区以及大学城地区。上述地区应根据本次规划要求编制下一层次户外广告详细规划。
该规划的公告时间为5月9日至5月28日,市民可登陆广州市规划局的网站www.upo.gov.cn查询详细信息,并进行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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