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徐良文 记者许尽义)5月15日,江苏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办公室主持召开全省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建设方案论证会,来自省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的有关同志和13个省辖市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办公室负责人30多人汇集南京,对江苏省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制度进行论证修改,目的是从制度体系建设入手,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在衔接、管理、教育、考核奖惩、应急处置、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科学规范,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促进地方立法和国家立法提供实践依据。
据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新民介绍,江苏省是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单位,经过3年的试点实践,陆续制定了符合江苏实际的多项工作制度,内容涵盖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方面,在工作方法和理论上都有创新和发展,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有益经验。但是,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探索性和开创性的工作,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工作制度中的部分内容已与工作实际不相适应,急需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这次论证会前,在相关专家的配合下,社区矫正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和充分的准备,明确了修改的方向,就是要通过制度修改工作,使江苏省社区矫正制度体系达到“科学规范,体系严密;适应形势,有利发展;特色鲜明,全国领先”的目标。以规范和科学的实践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和国家立法。
据悉,这次修改的相关工作制度包括《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规定》在内的矫正工作程序、矫正工作执行和矫正工作内部管理等方面的14个工作制度的修改和制定。既要体现江苏特色,又要在宪法的框架内进行,保证为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基础资料。
这次会议后,江苏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办公室将组织若干小组分赴全省各地社区矫正第一线进行再次调研,充分征求和吸收基层同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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