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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5日,刘孝雨在西安雁塔看守所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本报记者 陈团结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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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的“反扒英雄”如今却坐在了看守所里 本报记者 陈团结 摄 |
“反扒英雄”刘孝雨被拘之后
他涉嫌敲诈被拘
刘孝雨,34岁,安徽宿州市人。1991年在西安服役,自1992年首次抓贼,迄今有15年,他擒贼数千人次。他的名字在西安掷地有声,他曾经屡屡出现在各种媒体上。2003年6月5日,在一些对其“正义行为”的质疑声中,刘孝雨“伤心地”离开了西安。2005年2月,沉寂许久的刘孝雨又回到了西安,在苦苦等候部队办理退伍手续的日子里,继续着他的擒贼生涯。
本报讯(记者 程彬)因涉嫌敲诈勒索罪,曾在国内外引起密切关注的民间反扒英雄刘孝雨被西安市雁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2007年5月15日晚7时许,记者从西安市公安雁塔分局得到确切消息:因涉嫌敲诈勒索罪,犯罪嫌疑人刘孝雨于5月14日被依法刑事拘留,一同被刑拘的还有同案的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而受害者曾是刘孝雨熟识的一男子,此案系双方在交往中产生矛盾并激化所致。
被刑拘是因涉嫌敲诈勒索
5月15日下午,有读者致电本报称,曾被誉为民间反扒英雄的刘孝雨被警方刑拘。随后,记者从警方得到证实。
据小寨路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5月13日凌晨1时50分许,湖北男子丁某到派出所报案称,他被人绑架敲诈,被迫打了两张共计3万元的欠条,身上的一块价值8万元的翡翠玉和一部手机被“抢走”。对方中有一人就是那个抓贼很有名的刘孝雨。
接到报案后,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立案侦查。经过一天一夜的调查,警方确定性质系一起敲诈勒索案件,先将犯罪嫌疑人戴辉、胡忠华、丁光明抓获,最后控制了刘孝雨。
经警方初步调查,5月12日晚10时许,刘孝雨、丁光明、胡忠华等3人在西安市南郊的罗家寨村喝酒吃烤肉。其间,丁光明声称丁某欠他1.6万元钱一直未还。刘孝雨对此感到气愤。他们打电话将受害人丁某约出,刘孝雨挥拳将丁某鼻子打伤流血。随后,3人将丁某强行带上一辆面包车,行至友谊路与雁塔路十字附近叫上另一名疑犯戴辉。
他们在车上对受害人殴打,并带至偏僻的三兆路。4名疑犯强行让受害者丁某给丁光明写下一张一万元欠条;同时,还给刘孝雨写下一张两万元的欠条。之后,4名犯罪嫌疑人抢走了受害者身上价值3000元的手机一部、一块翡翠玉(价值待进一步确定),声称还钱后返还这些财物。5月13日凌晨1时30分左右,车至大雁塔北广场后,4人将受害者放下车。
交往生摩擦事发原因较复杂
据办案民警介绍,此案事发原因较复杂,但是在双方交往中产生隔阂矛盾后激化导致的。
民警介绍说,受害者丁某是一名自由撰稿人,曾在各大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文章。大约在2003年左右,丁某和刘孝雨认识,是一种合作关系。丁某曾采访过刘孝雨并写过专稿,当时想在一家全国知名杂志发表,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刊发。事发后刘孝雨声称,丁某曾答应给他写书,自己一直从经济生活上帮助过对方,但一直未能出书。
民警介绍,丁某与刘孝雨吃喝来往多年,此后,在正常交往中,双方产生隔阂矛盾,并导致事态激化发生敲诈勒索案。据调查,事发当晚,在三兆路旁,刘孝雨让满脸是血的受害者丁某蹲下,并拿出照相机拍照。刘孝雨声称,他抓贼时都是这样拍照的,如不还欠条上写的钱,就将丁某此照片到处张贴,让丁某在西安混不成。
办案民警称,5月14日,得到警方在侦查的消息后,刘孝雨与受害者丁某电话联系,表示自己从丁光明手里要回丁某的财物,让对方撤销在公安机关的报案。两人在电话中约好到小寨路派出所见面,但受害者丁某却坚决不同意撤销报案。随后,自认为没事的刘孝雨将翡翠玉和手机返还给丁某时被警方控制。
5月14日晚,因涉嫌敲诈勒索罪,疑犯刘孝雨、胡忠华、丁光明、戴辉已被雁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本报记者 程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