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昨日省劳动保障部门发布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为1189元,上限则为5946元。200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上限分别为1048元、5238元。
据介绍,200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3782元。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按不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189元)确定;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按不超过所在地省辖市或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按不超过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5946元)确定。用人单位应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用人单位实际人均工资水平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人均不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189元)确定缴费工资总额基数;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用人单位实际人均工资低于所在地省辖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人均不低于省辖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工资总额基数。另外,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4.5%。本期计入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和此前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按4.5%利率计算。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单设记载的个人缴纳部分的储存额本息,仍按同期城乡居民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以一名参保职工为例,如果以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每月需要缴费95.12元(1189×8%),比去年最低缴费83.84元(1048×8%)多缴费11.28元。而单位(缴费比例为21%)则需要多缴费29.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