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在两年之内,有114名在校大学生被海淀检察院批捕。昨天,记者从海淀检察院的检察官处获悉,大学生所涉嫌的罪名一大半都是盗窃,而偷东西的原因没有一例是因为贫困。虚荣心理和生活消费的攀比导致天之骄子伸出第三只手。
根据海淀区检察院的调研,在2005年和2006年两年里,海淀区检察院受理审查批捕的在校大学生犯罪总共85件,114人。其中犯罪嫌疑人以男性为主,有101人,女性13人。公立大学学生66人,私立大学学生48人。
在这85件犯罪中有43件都是盗窃案件。大学生偷东西一般都将目标锁定在同学身上,盗取的财物集中在笔记本电脑、复读机等电器上。经过调查,这些大学生偷东西都不是为了温饱,而且赃款赃物几乎都用来购买高档消费品。
张燕生律师介绍,法律上没有规定对大学生减轻处罚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在校大学生是未成年人,有从轻的情节。大学生超过18岁,没有法定的从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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