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检察院试开批捕听证会
在承办检察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共同参加
本报讯 记者杜萌通讯员杨德勤日前,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检察院尝试启动不捕听证会程序,促成了一起积怨八年的轻伤害上访案件得到和解,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案件还得从八年前说起。1999年春天,平邑县白彦镇大营村支部书记王某因与村主任桂某关系不和,遭到桂某等人殴打,王某的儿子生怨恨,又伙同他人将桂某殴打致轻伤。随后,桂向法院提起自诉,但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撤诉。2000年桂某因病去世,其儿子便开始了长达八年的上访。其间,加害人长期潜逃在外打工。2007年初平邑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加害人立案侦查,并在上海将其抓获归案。
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具体情节,该县院启动了不捕听证程序。在承办检察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以及代理律师分别详细阐述了各自的意见,加害人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最终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商定由加害人赔偿受害人家属人民币五万元,同时鉴于加害方真诚悔罪,基本上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并表示不再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从而使这起积怨八年的轻伤害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据该县院王正海检察长讲:“探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一种新的办案方式。在审查批捕环节,本着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尝试召集由承办检察官主持,双方当事人以及代理律师等四方参加的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分别阐述各自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适用逮捕措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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