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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校内打死男生案昨开庭 女被告人当庭翻供

法警给两被告人出示案发现场提取的证据
法警给两被告人出示案发现场提取的证据

家属抱着受害者桑浩迪的遗像在法庭旁听

  被告人李鉴(男)和张艳薇(女)夫妇在法庭上几次说“对不起”,但受害者家属拒不接受道歉

  夫妇校内打死14岁男生案昨开庭 女被告人当庭翻供(图)

  法庭上,面对被告人屡次道歉,死者家人拒不接受,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

  本报记者 陈团结 摄  

  两名初中男女同学间发生纠纷,女孩的父母为此赶到学校“解决问题”,正在教室准备上课的14岁男孩惨死在女孩父母的拳脚之下。昨日,此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审理中,女孩母亲当庭翻供,否认自己曾动手打人。面对打死儿子的凶手在法庭上的屡次致歉,死者家人流泪痛斥拒不接受。

  手捧死者遗像参加旁听

  昨日上午9时30分,曾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女学生家长校内打死14岁男学生一案,在西安市中院刑事审判一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开始前,死者桑浩迪的堂兄手捧遗像进入法庭。照片上,桑浩迪一张圆胖的小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桑浩迪的家人说,带孩子的遗像来,是为了让他亲眼看看,法律是如何帮他讨回公道的。

  9时40分许,被告人李鉴和张艳薇被带入法庭。

  男孩家人要求判处死刑

  经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06年9月21日13时50分左右,李鉴、张艳薇因上初一的女儿李丝佟(化名)与桑浩迪发生纠纷一事来到西安市电子一中,在未找到校方解决处理的情况下,二人由李丝佟指引在初三一班找到了桑浩迪。桑见状即向教室外跑去,被告人李鉴、张艳薇先后用凳子砸桑未果,后李鉴追至教室外过道将桑浩迪抓住并对其拳打脚踢,将桑打倒后,又继续殴打,被告人张艳薇用自己所穿皮鞋鞋跟击打桑浩迪的头部,后被闻讯赶来的师生制止。桑浩迪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桑浩迪系由于外力打击腹部,导致胃内物反流误吸入气管导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检察院认为,李鉴、张艳薇因女儿与同学发生纠纷一事,竟闯入学校对学生进行殴打,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桑浩迪的父母作为附带民事原告人,向法庭提出两项诉求,要求追究两被告人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对其判处死刑;判令李鉴、张艳薇赔偿其经济损失32.2953万元。一直在法庭上哭泣不止的死者父亲桑永民说,李鉴、张艳薇是否能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他根本不在乎,桑浩迪是他的独子,现在孩子没了,就是有再多的钱,也没有意义,他只想为孩子的死讨个公道。

  死者家人拒不接受道歉

  法庭调查期间,李鉴承认自己曾对桑浩迪进行过殴打,但他辩称,事发当天,他接到女儿说自己在学校被同学打了的电话后,本打算和妻子到学校找老师解决此事,但因没找到老师,便由女儿带领着在初三一班找到桑浩迪,只是想吓唬吓唬他,让他以后不要再欺负女儿,却没想到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他对自己的行为给桑浩迪和他父母家人造成的伤害表示非常抱歉。

  当听到李鉴夫妇说“对不起”时,桑永民和坐在旁听席的桑浩迪的亲属无法控制自己悲痛的心情,他们大声说:“人都死了,说对不起有什么意义,我们不需要你们的道歉。”在随后的庭审过程中,李鉴夫妇仍多次说“对不起”,但桑家人均流泪痛斥后表示拒不接受。

  当庭翻供否认曾动手打人

  昨日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的询问,张艳薇完全推翻了她此前在公安机关做的有罪供述,否认自己曾动手打过桑浩迪,“我没有用鞋跟,也没有用凳子打过他,我没有故意伤害”。

  张艳薇说,她在公安机关时,感觉到桑浩迪可能不行了,因为不懂法,以为只要自己认罪,就能减轻丈夫的罪责,为此,在派出所时,她嘱咐女儿一定要说当时妈妈也动手打了人。“我当时并没有动手打人,鞋跟是我见到桑浩迪之前,上楼时断的。”

  公诉人请求法院从重判处

  “李、张二人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非常大,在神圣的校园中,对不足14岁的学生残暴殴打致死,影响极为恶劣!他们的行为已经毁灭性地打击了桑浩迪的父母,尤其要强调的是,张艳薇今天当庭的认罪态度,完全推翻了案件侦查阶段的供述,她的翻供毫无证据,且几乎否定了现场所有目击者的证据,建议对李鉴和张艳薇二人依法从重判处!”公诉人在法庭上说。

  李鉴的辩护律师称,他们对起诉书对李鉴的犯罪事实认定没有异议,但对定罪为“故意伤害罪”有异议。李鉴只是“一般的殴打行为,他并没有持凶器、器械或工具,是对桑的腹部、背部等部位殴打,没有打其要害,主观上没有伤害的故意,只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张艳薇的辩护律师则称,张开始之所以承认自己打人,是因为不懂法,是个法盲,想着要和丈夫一起承担责任。此次庭审她的供述并不是翻供,而是如实供述了实情。

  昨日庭审中,300余人参加了旁听。法庭昨日未当庭宣判。本报记者 要露滋

  ■对话被害学生家长

  这种伤害 永远无法弥补

  自从孩子在学校遇害后,桑浩迪的父母一直沉浸在悲痛之中。昨晚,记者拨通桑浩迪父亲的电话时,他的声音满是疲惫和愤怒。

  记者:今天在法庭是第几次看到那个人?

  桑:第二次。事发后在学校见到他,之后再没看见过。

  记者:感觉这两次见面他有变化吗?

  桑:没有,还是原来那个样子,还是那么傲气。

  记者:看到他的一瞬间是什么感觉?

  桑:我想他死,想用凳子砸死他!

  记者:一直很恨他。

  桑:怎么能不恨?他对我们家庭的这种伤害,永远也无法弥补。

  记者:开庭前一天晚上你都做什么了?

  桑:一晚上没睡觉,整夜在想我的孩子,想法院会怎么判。

  记者:你希望法院如何判决?

  桑:判他极刑!即便他坐牢,起码他的家庭还是完整的,但是我的家庭却永远都是残缺的。

  记者:有个问题你不要生气,你有没有想过他们的孩子?

  桑:这是他犯下的错误,他就要承担责任!理解也是相互的,他动手的时候想过我的孩子吗?

  记者:你知道他们的孩子最近的情况吗?

  桑:不知道。我干吗要去打听这个?所有的后果是他造成的,不是我们造成的。本报记者卫晓宁

  ■市民看法

  最终要尝苦果的还是孩子

  在法庭上旁听的市民朱先生说,听完庭审,让人心情格外沉重。桑浩迪的母亲,因承受不了打击一直卧病在床,李鉴夫妇的女儿也已无法正常生活,两个家庭都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桑浩迪的不幸遭遇值得每个人同情。但同样还是个孩子的初一女孩李丝佟,她今后的生活将又会是怎样,李鉴的另外一个才1岁的孩子,他又有什么错?

  面对两个孩子之间的纠纷,如果父母能正确引导,如果教育工作者能尽早干涉,会有这样的结果吗?

  法庭上,记者未能采访到被告人,法庭后,记者也不想去打扰他们的孩子。而面对记者的采访,几乎所有的群众都摇头叹息。与桑浩迪的父亲所说的“理解是相互的”一样,群众说,伤害,也都是相互的。这个案子伤害到的,是两个家庭。

  在西安电子一中门口,所有被采访的群众都知道去年9月发生的那起悲惨事件。与记者谈起此案的开庭,他们也都是一脸的惋惜。在同情被害学生的父母、认为打死受害者的人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外,他们更多考虑的是被告人两个孩子的命运。“你说这个事,可能这两个家庭再也走不出来了。被害孩子的父母挺可怜的,换了任何一对父母,谁能受得了?那么大的娃,说没就没了。话再说回来,另外一对父母千错万错,该承担责任,可毕竟他们的两个孩子是无辜的,你说这两个娃以后怎么办?”一名在校门口等着接孩子的家长说。

  学校附近的商店店主还清晰记得事发当天环绕在学校的悲伤气氛,还记得校门口的警车和花圈。对于当天的开庭,他认为判决结果已经不重要了。“最终要尝这些苦果的,不还有孩子吗?孩子才多大啊!”他说。本报记者 卫晓宁 要露滋

  ■专家建议

  应对学生进行 "心灵修复"

  去年9月21日,当那起悲惨的事件在西安电子一中发生不久,加强校园安全的工作就迅速被加强,尤其是门禁制度的加强,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在校学生的安全。

  外在严密 学校加强安保措施

  昨日下午2时许,正是上课时间,西安电子一中校门紧闭,每一个出入学校的人,都必须经由离校门不远的会客室。“除非有学校负责人的许可,外人谁也进不了学校。外人要会见学校老师,也只能是老师出来,在会客室见。”在此值班的学校保安说,“外人”也包括家长在内,就算是开家长会,家长们也要由保安带领进入学校。

  当天在学校门口,记者见到一位在西安的打工者来学校探访同乡,他的同乡在该校任教。由于事先没有和同乡联系,他被拦在校门口,保安向他提供了学校教务处的电话,他只能联系到同乡后,才能在会客室见面。“我去年来的时候跟门卫说了一声,就进去了。”

  这种门禁制度是遵从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的通知所制定。去年事发当日,区教育局便向电子一中送达一份通知,这个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几项措施》重点提出,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禁制度,确认来访者身份,核实来访事由,并经学校负责人批准,方可通行。第二天,相似内容的通知被发放到辖区内的所有中学。

  对于这种严格的门卫管理,多数家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赞同,觉得对孩子在校安全放心了不少。

  “我们要长期存有一种忧患意识,把这项工作长期、细致地做下去。”区教育局有关领导说。

  内在缺失 学生心理辅导没人管

  “父母打死男同学”事件发生后,许多人认为绝对不应该忽视的,除了加强校园安全的外在因素,还有对西安电子一中学生的心理干预。

  区教育局在通知中也提到,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由于学校相关负责人未接受记者采访,这种“心理干预”是否进行,记者只能从对学生和家长的采访得到答案。

  昨日在校门口,记者询问多名放学的学生,学校是否在事件后对他们进行过心理辅导,得到的是一致的否定回答。由此看来,即便学校进行了这种心理辅导,效果似乎也并不理想。而一些接受记者采访的家长表示,这种心理辅导对学生来说很有必要。“加强校园安全只有外在的,其实内在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一位郑姓家长说。

  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指导的南开大学教授袁辛提出,学校应当在事发后及时用自己的力量,让学校老师或者请心理专家对孩子进行“心灵修复”,让他们从心理阴影中走出来。学生们看似因时间淡忘了这件事,但此事引起的心理问题有可能在他们长大一些后显现出来。另外很重要的一方面是,应该用心理干预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和解决与同学间的矛盾,不要把这种矛盾转到家长身上。本报记者 卫晓宁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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