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业主 交了物管费,小区游泳池应义务开放
物管 物管费专用,假如不收费肯定要赔本
律师 非盈利设施,要和经营性场所有差别
昨天,成都的最高气温达到了34摄氏度,在这样一个高热的天气里,部分小区内的游泳池开始对业主开放。
业主:游泳池收费,我们难接受
昨天是城东某花园小区游泳池开放的第一天,由于是周末,而且天气很热,下午2点,记者来到这里时,发现碧波荡漾的游泳池里像下饺子一样泡了30多个人。在游泳池旁边,该小区的物管公司为了方便业主买票,还专门设了一个售票点,每个需要游泳的业主都要花8元钱买一张票。
业主张先生对小区内游泳池向业主收费感到非常不满,他对记者说,游泳池应该是小区的配套设施,“我们是小区业主,而且每月按时缴纳了每平方米2元多钱的物管费,按理说应该可以享受免费游泳的待遇,为什么在自家院子里游泳都要给这么贵的票价?”他的质疑引起了其他业主的附和,业主们说,即便是收费,物管公司也应该有个成本核算,最多只收成本费,“很显然,8元钱一张的票价已经存在盈利了!”
记者先后来到另外两家小区,发现这些小区的游泳池都在收费,收费价格5至10元不等,几乎所有的业主都发出了质疑的声音,认为小区游泳池应该义务向业主开放,不能收取费用。
物管:不收费要亏,哪里拿钱赔
那么物管公司如何解释?在城东某花园小区,记者找到了物管公司一名姓陈的经理。陈经理告诉记者,该小区游泳池采用的是循环水系统,用水量大;而且,因为考虑到来游泳的业主多,为了卫生安全,他们要定时投放消毒药物;另外,为了保障业主的人身安全,物管公司还专门聘请了两名专职的救生员,他们都是经过严格培训后持证上岗的。“因此,不论是用水,还是消毒药物以及救生员的聘用,都需要花钱。何况现在天气热,游泳的人多,每天都需要换水,各项费用加起来,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物管费的用途并不在游泳池的管理上,我们理所当然要向业主收费了,假如不收费,我们肯定赔本,哪里去拿钱来赔?”陈经理称,每人8元钱的票是有一点盈利,“但盈利部分都用在了游泳池的管理上,而且是专款专用。”
在记者采访的3个小区中,收费最便宜的是每人5元钱,且游泳池同样采用的是循环水系统,为何两者有3元钱的差别?该小区的物管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专门征求了广大业主的意见,最后制定了这个价格,虽然部分居民仍有意见,但作为管理方,我们知道,如果低于这一价格就要亏本了。”
律师:物管可收费,微利是原则
一方认为不该收费,一方认为不得不收费,那么小区游泳池究竟该不该收费?该如何收费?记者为此采访了华夏之光律师事务所的张笛律师。他告诉记者,目前小区内的游泳池应该属于非盈利设施,物管公司不应该以赚取利润为目的经营,物管公司的基本原则应该是为业主提供服务。但他说,由于要产生水费、消毒费、救生员工资等各项费用,物管收取适当的费用是可以的,不过,“肯定要和经营性的场所有差别,其定价原则上应该是微利的。”
张笛律师称,由于目前小区游泳池的收费还没有统一规定,除了在购房合同中对业主承诺免费的不能收费的情况外,物管向业主收取适当费用是合法的。不过,在收费多少的问题上,物管公司应该在业主委员会的参与下进行详细地核算,之后向业主收取适当的费用。
本报记者 邓晓洪 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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