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柯锐 通讯员王松林吴雅媛报道: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支付了所有费用后,却发现有7000余元的款项无合理说明,购房者将中介投诉到了工商部门。
今年3月,唐某通过一房屋中介公司购买了香港路一套二手房,购房后发现中介提供给自己的单据中有7438元的差价款无合理说明,唐某遂投诉至江岸工商分局公平交易直属局。
工商部门调查发现,唐某通过中介公司签订的购买合同中,真正的卖房主肖某未与唐某直接签订置换的居间合同,而是由一自称卖房主女儿的侯某代理房主签约,但是工商部门查明此代理行为未经卖房人肖某的授权,且肖某也无此女儿。经过此次置换,使房价由卖房人提出的14.5万元摇身变为了15.8万元,扣除中介费后,还增加了7000余元。
工商部门认为,中介公司在此合同的签订中对委托人隐瞒了交易的重要信息及事项,损害了双方利益,因此责令中介公司退还唐某差价款7438元,对中介公司作为经纪人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近来二手房交易逐渐升温,工商部门屡屡发现此类投机“房虫”。工商因此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一、签订合同时要注意验证合同当事人身份;二、对当事人不能直接办理合同,由子女或亲戚等其他人代理的,必须有书面授权,防止游离在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房虫”冒充从中转手渔利。三、房屋成交后应及时查询,确认置换房屋的相关信息,维护自己的权益。四、购房者如果发现中介公司在房屋交易中存在合同欺诈行为,可直接向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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