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刘先生的钱包落在公交车上,幸亏乘务员捡到后送还。刘先生希望乘务员能得到奖励,但当得知自己打电话感谢,乘务员只能得到口头表扬时,决定自己花钱登报做广告,以表达自己的谢意,同时引起公交公司的注意。
乘务员捡钱包主动联系失主
“我要登广告表扬202路大巴的乘务员!”昨天下午,刘先生来到本报广告营业大厅办理业务,他这种表扬性质的广告内容,引起了广告人员的注意,他们之前所做的广告中还没有过表扬好人好事的内容。
据刘先生介绍,他在上周五晚7时多乘坐202路大巴时,不小心将钱包遗失在了车上,虽然钱包里现金也不过1000多元,也没有身份证之类的重要证件,但这个跟随了他5年的旧钱包却意味着一段美好的感情,对他来说,意义非凡。回家后刘先生发现钱包遗失,郁闷不已,心想肯定是有去无回了。
但当晚10时多,202路大巴乘务员王宁根据钱包里的名片联系到他,让他次日去车队取回钱包时,他大感意外。前天,他拿到钱包想请乘务员吃饭,人家却说没有关系,这种事很平常,让他更加感动。
他打听到,关于乘务员的好人好事,除非登了报纸,公司才会有奖励,所以他决定自己花钱登广告也要表达对这个乘务员的感谢,于是来到了本报广告大厅。刘先生说,虽然我们从小就被教育应该拾金不昧,但真正这样做的人却不多,做了的人应该有相应的回报和奖励,以示“勿以善小而不为”,而乘务员因为捡的东西少、小却没有什么奖励,他觉得很不公平。
广告公司愿免费登广告
昨天,202路大巴车队的值班人员告诉记者,当天确实发生过这样的事,失主特别感激那位乘务员。据了解,如果乘客打电话表扬,那么车队也会对该乘务员进行口头表扬,如果登报了,可能会加分或奖100元,但能登报的非常非常少。
这位值班人员说,乘务员们捡到乘客的东西拿到车队是经常的事,她们做这些事也就是赢得口碑,没想有实质性的实惠。
代理本报分类广告业务的百韬百利广告公司负责人知道刘先生的意图后,表示将为他免费刊登这个广告。他说,事情虽小,但折射出来的东西值得深思,并表示今后市民有类似表扬好人好事的广告,他们都愿意免费刊登。
(记者 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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