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1日讯 记者臧文丽、贺霞报道:今天上午10点,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决定,并对该政策进行诠释。
5月9日温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决定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
据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介绍,为保证《意见》发布后,各项政策的顺利贯彻实施,两部已经研究起草了相关配套文件,包括:《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切实做好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的通知》。这些配套文件,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秋季开学前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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