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丰台区有1万多对夫妻登记结婚 其中有近一成为补领结婚证书
补领婚书三类人最难办
主要原因:成家时间早 证明材料不好找 档案遗失部门不给出证明
本报讯 (记者汪红 曹坤 通讯员陆君喜)去年,丰台区共有13000多对夫妇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记者今天从丰台民政局婚姻登记办公室了解到,补领结婚证明的夫妻近九成因为财产分割、遗产处理、领取独生子女费、拆迁及低保补助或个人出国及购房买车等。
这1000多对补办、补领结婚证明的夫妻中,有三类人补证最困难。
第一类是补领建国初期和“文革”期间办理的结婚证的人群。因时间跨度大,一些证明材料当事人很难补齐。据统计,这部分人群约占到补领者的20%。
第二类是补领证件与结婚登记本上年龄不符的军人。这些人因调级调职称、家属随调进京等原因,更改了军官证上自己的实际年龄,造成了军官证与结婚登记证上的年龄不符,约占20%至30%。
第三类是一些拿不出“查无档案证明”的当事人。按政策规定,档案管理部门如果遗失档案,应给当事人出具“查无档案证明”,婚姻登记部门再依据相关政策,给当事人补办婚姻登记证,但是有些档案部门就是不给出具证明。
记者今天上午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这种现象在全市各个区县都存在。
贴心提醒
补领结婚证需交4种材料
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迁移证);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查档证明(原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根据其婚姻登记档案的记录出具)和3张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另外,如果是军人补领结婚登记证,应提交军人身份证明、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