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4月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沿海10个省市启动了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国家外汇局新闻发言人表示,从目前了解和掌握的情况看,贸易、投资等项下存在一些异常现象。下一步,将对违法违规的短期资金流入和结汇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完善政策,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外汇管理,防范短期资本流动冲击。
据悉,此次检查对象包括在境内办理收汇、结汇业务的所有中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中资企事业单位、驻华机构以及个人等各类涉汇主体。检查主要针对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期间发生的收汇、结汇业务以及结汇人民币资金使用情况,必要时可以向前追溯或向后延伸。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所有检查对象在检查期间发生的全部收汇与结汇业务,以及结汇人民币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关注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项下收结汇、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流入与结汇、外债和贸易融资流入与结汇、个人资金流入与结汇以及涉及房地产、证券投资、返程投资的资金流入与结汇的真实性与合规性,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的非法资金流入与结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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