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邯郸电(记者乔宾娟)邯郸首起个人合作建房中途“流产”。5月21日,合作建房的一位发起者告诉记者,“这一次我们已经决定放弃了,但是下次如果有更适合的机会,我们还会努力的。”
据这位发起者介绍,经过他们几位发起者的努力,建房的土地本来已选定在邯郸市东部,他们已经着手委托房地产公司参与对这块地的竞拍。
“另外,这块地比较大,预计可容纳两三千户。虽然有许多市民看好这次合作建房,但因为在邯郸这种做法还是首次,许多人持观望态度。即使人数凑够了,因为涉及户数比较多,以后如何协商建设事宜及小区管理都是个很大的难题。”发起者表示,“如果以后有地小户少的情况,或许事情会好办。”
另据知情者透露,因为这次个人合作建房在当初报名时,一些单位也组织人员参加了,后来邯郸市发布了严禁单位搞集资合作建房的公告,这些单位又都撤出了,这也成为邯郸首起个人合作建房中途“流产”的原因之一。
邯郸严禁单位搞集资合作建房
本报邯郸电(记者乔宾娟)日前,邯郸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联合发出公告,严禁以集资、合作、合伙、团购等方式进行集资建房,对违规者,房管部门将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屋产权证。
邯郸市政府近期将对主城区6块土地以招拍挂的形式进行公开出让。虽然目前这些土地还未出让,但却有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部分单位和职工购房心切的心理,采取欺骗、误导的手段,进行违法违规集资,严重扰乱了该市土地拍卖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
公告中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也不得以委托代建、定向开发以及团购等方式变相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困难的工矿企业搞集资建房,只能在自有土地上,经市、县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并不得向社会出售。同时规定,开发企业不得以融资集资、定向开发等名义,或以建房定金、认购、定号、排号等形式收取消费者资金。因此,当前少数开发企业和单位以集资、合作、合伙、团购等方式进行集资建房都属违法违规行为,必须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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