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宁、刘媛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南昌市从19日开始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根据今年5月18日建设部下发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从2007年5月19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98%调整为2.07%,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不变,仍为0.72%。
同时,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09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4.32%调整为4.41%,五年期以上由4.77%调整为4.86%。
据了解,上一次调整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是在今年的3月18日,当时,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是由1.8%调整为1.98%,而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同时,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14%调整为4.32%,五年期以上从4.59%调整为4.77%。
根据建设银行的理财计算器,以20万元20年期的房贷为例,如果采用等额本息还款,则本次加息后,月供将由原先的每月还款1294.6元增加到1304.4元,月供增加了近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