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近日公布新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年)分别为231400元和57480元。新的赔偿标准从今年5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期间执行。
一个月前,由重庆渝北区开往北碚区的一辆中型客车发生事故,包括司机在内共计有32人遇险,其中26人死亡,6人受伤。
同在重庆,一个月前城乡“同命同价”,一个月后为何城乡就“同命不同价”?
难道说,就因为当初是特大事故,高层领导高度重视,吸引了全社会关注?可赔偿政策说变就变,实在让人不解和失望。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教授刘作翔说,“同命不同价”根源在于现有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从重庆交通事故赔偿一个月之内的变化来看,事实并不如此,它还取决于决策者的认识。从某种意义上说,多变的赔偿标准比“同命不同价”更值得关注。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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