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认真贯彻《决定》出台五项措施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破解“执行难”
五项措施破解“执行难”
坚决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
积极推进悬赏举报制度
进一步强化被执行人信息曝光制度
进一步完善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
坚决制裁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行为
本报讯(记者吴涛通讯员彭琛陈宇)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向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老赖”挥出“法律之剑”,其中关于限制“老赖”高消费、出境、承接政府投资项目的一些规定更令人耳目一新,在深圳乃至全国均产生了强烈反响。
庄潮表示,近年来,我市法院为破解“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完善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力度,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创新与实践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目前执行工作的形势仍不容乐观,裁判自动履行率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多、执行难度大、执行成本高、执行效率低等“执行难”问题仍然困扰着法院。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明确了多项敦促被执行人和协助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法律制度,内容丰富、体例完备,可操作性强,为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法院是贯彻落实《决定》的主力军,解决“执行难”问题首先需要法院自身的努力,今年我们将重点从五项措施着手,全面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庄潮这样说道。这五项措施包括:坚决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积极推进悬赏举报制度;进一步强化被执行人信息曝光制度;进一步完善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坚决严厉制裁和打击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行为。
庄潮同时指出,我市法院将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社会联动机制。全市法院将与相关部门、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加大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成本和代价,使被执行人感受到来自法律以及经济、行政、组织和道德等方方面面的巨大压力,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与此同时,法院将强化监督保障,全面推行执行公开,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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