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向华)省物价局近日发出《关于压缩和液化
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物价部门在核定压
缩和液化天然气销售价格时,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充分考虑
各类用户的承受能力,从严核算成本费用,严格定价程序,不断增强
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为了尽早使用清洁的天然气能源,改善环境,
方便群众生活,在天然气长输管线未建成投运前,采取了压缩和液化
天然气等形式向城市供气,考虑到压缩和液化天然气的供气方式为临
时过渡方式,供气成本和供气价格地域差异较大,变化因素较多等特
点,省物价局经研究决定,采取压缩和液化天然气供气方式的市、县
天然气销售价格,暂委托设区市物价部门按照保本或微利经营的原则
从严核定,并报经设区市政府同意后执行,同时抄报省物价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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