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晚报》报道“别人欠我的钱,法院冻结了,就是不给。14年了,我一分钱也没拿上。”5月10日,山西曲沃农民张志祥告诉记者。为了要回这笔6万多元的执行款,他经常请法官吃饭。法官表态:“给钱也行,必须先找到被告。
张志祥今年59岁。1993年,张志祥将自己在翼城县马尾山村的一家选矿厂以19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村民司万仓。但司万仓在支付张志祥4万元后,将选矿厂私自卖给了村民娄成山。张志祥得知消息时,娄成山尚欠司万仓6.18万元买矿款。1994年7月,张志祥将司万仓告到翼城县人民法院,要求司支付剩余的15万元。由于司万仓一家早已债台高筑,法官把娄成山传到法院,当着张志祥和司万仓的面,通知娄成山6.18万元被依法冻结。
张志祥最先接触的法官是时任翼城县人民法院告申庭庭长安国廉。张志祥回忆说,为了让调解书尽快落到实处,他几乎每天“泡”在法院。安国廉总是忙得脚不沾地,通常是与张志祥的交流刚刚开始,就到了吃饭时间,安法官的工作地点也随之辗转至饭桌上。在张志祥的记账本上,最奢侈的一次宴请花了1300元!
1995年1月11日,苦盼无望的张志祥向翼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当日交纳了1500元执行费。“给钱可以,但必须找到司万仓。”时任执行庭副庭长的杨继发终于表态,“人家同意了,才能给你钱。”
接下来的一年,张志祥在翼城曲沃之间整整往返了44趟。自从被告上法庭,司万仓无力还债,只好四处躲避。为了“对付”张志祥,司万仓甚至在自家院子搭起了天梯,一有动静,便攀梯而逃。1995年年底,经过连日跟踪,张志祥总算“抓”到了司万仓。“他们不能再推了,这才说了实话,6万多执行款早就被人分了。”
关于这笔钱的具体流向,有关证据显示,一个名叫刘吉文的拿到4万元;娄成山的弟弟娄成顺拿到8000元;还有1.2万元,给了与案件没有任何关联的张某。真相大白后,张志祥绝望、屈辱、气愤、无奈。采访中,张志祥向记者算了一笔伤心账,为了要回这6.18万元,他先后支付了5610元诉讼费、8000元律师费、1500元申请执行费、宴请法官的上百顿餐费2.9万元、44趟寻找司万仓的路费1万元、几次前往河南寻找娄成山的费用数千元等,共计7万多元。“我们将尽快查清案情,为他挽回损失。”新上任的翼城法院院长王红云日前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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