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21日)获悉,三水区公有资产办公室为切实推进和强化本系统的防范商业贿赂工作,专门建立了统一集中的管理体制和打造国盈中心产权交易“阳光”平台。其中,严格对维修工程项目和工程费用审核,超过1000元的工程须报委托单位批准,超过1万元项目须报区公资办批准。
为实现公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健全和完善区属公有企业监督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公有企业改革,三水通过建立统一集中的管理体制和打造国盈中心这个“阳光”平台,切实推进和强化本系统的防范商业贿赂工作。该区将所有存量资产(包括区公投公司、区宏益公司、区国力公司,正常经营企业的资产转让、无形资产等)纳入国盈中心管理。建立统一集中管理体制,建立公共物业信息管理系统并由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这项制度的建立,被称为公资管理的“阳光”工程。
为防止同一地段同类型物业租赁价格差距大,物业租金明显偏低的现象和公有资产流失,区公资办切合该区租赁物业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制定了《定价制度》,分别对商业类、住宅类、停车场类等多种资产类型的租赁制定底价,使全区公有物业租赁价格有了比较规范、客观的标准。他们还对所有租赁物业实行20天的对外公示期,广泛接受客户的查询和申请,召开现场物业租赁竞投会进行公开、公平竞投,确保公有资产的阳光交易,也保证了公有资产保值增值。到目前为止,国盈中心先后成功举办了36场65个物业的出租竞投会,平均竞得价以高出租赁底价66.99%的价格成功出租。
国盈中心先后建立《资产转让竞投制度(试行)》和《资产转让挂牌制度〈试行〉》两种转让制度,确保公有资产的阳光交易和实现资产效益的最大化。通过滚动播放电子显示屏招租信息20天、在物业现场悬挂横幅、网站、电视广告、报纸等各种宣传方式,以及营业柜台工作人员对外的极力推介,国盈中心的出租物业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出租率由托管时的28.98%上升至68%.国盈中心对所有租赁物业全部纳入公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租赁合同数据自动产生应收物业租金、滞纳金,并将所有收入均委托银行代收,每月通过银行代收租金,杜绝人为因素,使租金及时、准确结算。严格对维修工程项目和工程费用审核,超过1000元的工程须报委托单位批准,超过1万元项目须报区公资办批准。至目前为止,累计应收租金11020笔、租金收入2197万元,收租率达到99.85%。(记者张在欢通讯员黄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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